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督查督办,组织重要会议,负责秘书、机要、保密、文印、档案、政务 信息与宣传、外事等工作。
法制与综合业务处 :负责有关检验检疫法制工作及执法督查、稽查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复议、诉讼和
司法调查及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检验检疫业务综合、口岸业务协调和统计分析。
卫生检疫处: 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口岸卫生监督,收集国内外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
传染病监测体检与预防接种的管理工作。
动物检验检疫处 : 负责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承办授权的进境动物
检疫审批,收集动物疫情信息,承办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和检疫注册的考核与
监督检查。
植物检验检疫处 : 负责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承办授权的进境植物
检疫审批,收集植物疫情信息,承办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和检疫注册的考核与
监督检查。
食品检验监督处 : 负责进出口食品等商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承办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的考
核和监督检查。
机电检验处: 负责进出口机电仪、成套设备、车辆等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工作,承办分管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化矿检验处: 负责进出口化工、矿产品、金属材料等商品和包装的法定检验与监督管理,承办分管商品的
出口质量许可、包装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轻纺检验处: 负责进出口轻工、纺织等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承办分管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
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认证监管处: 负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稽查处:
1、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局系统检验检疫执法稽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机制。
2、负责组织拟订稽查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工作质量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进出境大宗重点敏感商品,以及检验检疫业务重点环节等的专项稽查活动。
5、负责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提供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内部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规案件的线索,并作好有关协查工作。
6、负责对行政执法相对人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调查。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流通经济打假、打击走私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检务处: 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证单的签发工作,负责检验检疫报检、计收费、放行及流程管理,负责
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发与监督管理。
科技处 :负责有关检验检疫的科技、标准化工作,负责科技攻关和技术引进,负责情报资料、实验室、仪
器设备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人事处: 负责办理本局和下属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公务员管理、职称评聘、机构
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对外工作需要可使用“保卫处”的印章。
财务处: 负责本局和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基建计划、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
政工处: 负责全局政治理论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局党组指导下,依据中共北京市直机
关工委、国家质检总局政工办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本单位中心工作服务;履行机关
党委日常管理职能,负责机构党的基层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党员
队伍建设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履行机关工会日常管理职能,负责对机关内部管理
事务的民主监督,负责对职工的素质教育和文体活动的实施;履行机关团委日常管理职能,负责
机关团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对团员、青年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监察审计室: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
、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纪行为的举报、控告;
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对下级部门的财务工作实施审计监督,督促财
务工人员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党风廉
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方针、政策与规定。传达落实局党组、党委工作部署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组织离
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健康
修养、娱乐健身等服务活动,组织推动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保卫处 :负责全局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
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全局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承担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事宜;负责全局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其安全使用及运行情况;负责门卫、警卫人员的管理;配
合公安机关查处内部发生的治安与刑事案件;负责全局集体户口的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