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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动物如何实施检疫
文章发布时间: 2007-6-25   文章来源: dwjy   浏览次数:   浏览字号: [ ]    
  出境动物的检疫程序为:报检、产地检疫、启运地和出境口岸检疫、出证、出境家畜的离境和押运。
1.报检
当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输出动物时,应提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由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输入国的检疫要求确认,然后货主与输入国签约。货主或其代理人于动物出境前60天向出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产地检疫
出境动物检疫需要产地检疫的,可由动物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检疫条款检疫,符合检疫要求的出具产地检疫证书。必要时,离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派检疫人员到产地进行疫情调查。
3.口岸检疫
产地检疫合格的动物,需要进行隔离检疫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须提供临时隔离检疫场,经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查、批准签发《出入境动物临时隔离场许可证》后隔离待出境的动物。隔离检疫期间,由出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派驻检疫人员负责驻场检疫的各项工作。其实验室的检疫工作与入境实验室检验工作相同。经检疫合格的动物,签发动物检疫证书。
4.离境和押运
装运动物出境的运输工具、装运场地必须经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消毒处理。必要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派员随押运人员一起了解运输途中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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