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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 2005年448号 2005-01-18
文章发布时间: 2007-6-23   文章来源: admin   浏览次数:   浏览字号: [ ]    
 

农  业  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 告

 

第448号

 

鉴于加拿大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加拿大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351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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