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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经人事部批准,2007年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录用35名同志为国家公务员。名单如下:
张红艳、武威、王树来、张亚、王显京、穆磊、王凤丽、高翔、张恩鑫、许士勇、赵真真、王晓东、李占峰、姜宇、李旭、李富璋、张文博、杨生柳、陶涛、高伟、付宇、史昆、公镇东、仲崇恩、于鑫、周丽丽、叶斌、徐吉、赵志芳、姜丽娜、张勃、宋宝林、杨磊、李青、孙小霞
有关要求:
1、录用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应届毕业生可签协议,社会在职人员可办理调动手续,并请于2007年8月1日携带派遣证或调动手续、工资、组织关系及有关证件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到内蒙古局人事处报到,8月2日至23日进行岗前培训;
2、报到前请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办理好一切接转手续。
邮编:010020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12号(内蒙古农业大学体育馆对面)
地点: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人事处404房间
电话:0471-4340759、4340878(传真)
联系人:胡先生、安女士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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