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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基本情况
简 介
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包头检验检疫局)是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包头的分支机构,负责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以东地区及 2 个季节性口岸 — 中蒙满都拉、甘其毛道口岸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现有正式人员 60 名,内设 8 个科室、 1 个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副处级)、 1 个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办事处。有绒毛纺织品、冶金化矿 2 个获得国家检验检疫实验室注册的实验室,正积极筹建食品、农产品和动植物检疫综合实验室,并与获得国家认监委认证的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包头稀土研究院、包钢冶金研究所、包头铝业集团中心化验室 4 个实验室及包钢卫生处进行技术合作,为检验检疫执法把关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包头检验检疫局在做好检验检疫各项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不断规范质量管理程序,于 2001 年 11 月通过了 ISO9001 : 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成为自治区首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行政执法机构,也是我国西部地区第一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检验检疫分支机构。
包头检验检疫局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同步发展的原则,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了一支依法施检、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树立了检验检疫人员的良好形象,在全区检验检疫系统首家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2005 年 8 月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同时,检务科(原综合业务科)被评为包头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并晋升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今年跨入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行列。
现任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局长:孟传金,副局长:邬海涛,于卫东,纪检组长:康健。
机构沿革
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在原包头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的基础上,于 1999 年 11 月 30 日 组建成立。
机构性质
属行政执法机构,隶属于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党务工作归包头市地方党委管理。
机构分布
在包头国际集装箱中转站设包头检验检疫局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办事处,正科级建制。
辖区范围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以东地区以及满都拉、甘其毛道口岸。
业务情况
辖区大宗出口产品主要是:羊绒及其制品、金属材料、稀土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和农副产品。截止 2004 年,在包头检验检疫局辖区共有备案企业 469 家,其中获得质量许可证和卫生注册登记企业 67 家,普惠制和一般原产地注册企业 76 家。“三检合一”以来( 2000—2004 年),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 17834 批、货值 17.44 亿美元,签发各种单证 33979 份,准确率为 100% 。几年来,在进口商品检验中,共检出不合格商品 193 批货值 464.4 万美元,全部出具了索赔证书,结案率为 100% 。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 5460 份,签证金额 22989 万美元,为辖区出口企业减免关税近 2300 万美元。在检验检疫把关方面, 2003 年、 2004 年连续两年截获禁止入境的国家二类检疫性害虫 — 松材线虫,实现了内蒙古地区该有害生物检出率零的突破;今年 3 月在满都拉口岸开关期间首次截获国际濒危野生动物皮张,同时多次截获、退运、销毁偶蹄类动物及其产品等国家禁止入境的违法物品,有效规范和净化了口岸工作环境。在“大通关”建设和服务企业方面,积极推广以电子报检、电子转单、产地证电子签证为主要内容的“三电”工程,电子报检和电子转单达 100% 。同时,经多方努力,将包头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及距包头市 300 多公里的满都拉口岸和距包头市 400 多公里的甘其毛道口岸业务实时纳入 CIQ2000 业务管理系统,为外贸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远程报检服务。包头检验检疫局还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率先对出口纺织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积极帮助出口企业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实施出口货物“绿色通道”制度,为包头地区外贸出口增长、增加吸引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做出了贡献。
组织序列局内设有:
1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政务;负责会务、文档密、信息宣传及财务计划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 、人事科,负责人事、政工、纪检、监察、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工、青、妇组织完成各自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检务科,负责检验检疫证书、证单的签发、报检、计收费、签证、放行及流程管理等检务工作,计算机网络管理,产地证签证与监督管理,检验检疫业务统计工作。
4 、综合业务科,负责许可证、卫生注册登记、科技等工作,有关检验检疫法制工作及执法督查、稽查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诉讼和司法调查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验检疫业务综合和口岸业务协调管理工作。
5 、动植物检验检疫科,负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收集国外有关动植物病虫害疫情信息工作。
6 、卫生食品检脸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卫生、农产品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收集国外传染病的疫情信息工作。
7 、机电化矿检验监管科,负责进出口化工产品、矿产品、金属材料、机电、仪器仪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普通运输包装、危险品包装检验监管工作,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8 、轻纺检验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轻工产品、纺织品检验监管及纺织品原料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9 、包头检验检疫局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办事处,负责包头国际集装箱中转站的各项检验检疫业务工作。
10 、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实验室检测、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旅行预防接种;开展进出口商品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所属经营服务单位。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 18 街坊
邮政编码: 014010
传 真:( 0472 ) 6983000
电子邮箱: btjbgs2@nmciq.gov.cn
办 公 室:( 0472 ) 6982009
检 务:( 0472 ) 6982048 6982050 698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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